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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位招用人员社保补贴指南

 作者: 日期:2022/6/20 点击:763

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标准

以北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标准,单位缴费高于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即,将养老、失业、医疗三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北京市最低缴费基数对应金额返还给单位(目前每人每月:养老857.60元、失业26.80元、医疗525.28元,每月共计1409.68元)


二、申请条件

1、招用人员属于: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本市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毕业生

要求:
(1)此毕业生必须是北京户口。
(2)学校可以是北京的,也可以是外地的,但不包括港澳台及国外留学生。
(3)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年度是指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年底。

2、用人单位与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目前为2784元)。


三、申请时间

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后的次月90日内可以提交首次申请。

批准后,以后可于履行劳动合同每满半年或者一年后的次月起90日内提出再次申请。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补贴对象续签劳动合同且未达到最长补贴期限的,可根据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继续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直至累计达到最长补贴期限。
2、用人单位与补贴对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招用的不能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后续审核需用人单位提供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发放薪资的银行回单、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4、如申请系统未匹配该补贴人员毕业年度内相关信息,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


对于第二项政策:

招用毕业年度内北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市级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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