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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名称核准疑难点(工商局解答)

 作者: 日期:2018/4/20 点击:3217
工商注册的第一步就是要把起好的企业名称向工商部门申请,工商部门需要预先核准,核准通过后,才可以准备其他登记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注册名称核准疑难点(工商局解答) 
 
 
  疑点一
 
  问: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吗?
 
  答:企业名称如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应到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名称核准,并经国务院批准。
 
  疑点二
 
  问:哪些内容和文字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
 
  答: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尚处于发展阶段,加之文化观念也处于转型期,所以公司起名时应该尽量选择符合大众观念并带有积极意义的企业名称。
 
  疑点三
 
  问:名称中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答:没有区别,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您可以选择二者之一作为您公司的组织形式。
 
  疑点四
 
  问:网上核名在哪里?
 
  答:除带“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以外,登录本地工商局官网,点击“登记注册”模块中的“在线办理”就可以了,现在新系统可以显示初步检查是否可用(但保险起见还是写两个备用,按先后顺序排列 如第一个名字被占用,则自动采用第二个,依次类推。)
 
  疑点五
 
  问:名称核准通过后,企业名称在哪里申请登记?
 
  答: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可到就近的工商部门登记窗口现场提交,也可登陆当地工商官网选择网上提交申请。(ps:如经营范围中有需要先行审批的项目,可凭取得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先到审批部门办理批准文件,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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