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迅速发展的社会,经常可以听到有人进行创业,成功的开办了一个公司,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合伙开办公司,这个时候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瀛瀚企服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合伙的原因
之所以要找别人来合伙开公司,必定有一定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四点:
1、资金不够
自己手头的资金不足以支持某种程度的规模,又不想退而求其次缩小规模,或在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不足,遂引入外部投资,外部投资有纯分红型和合伙经营型。
2、经验不足
通常为初涉餐饮业的人士,对很多事情无法把握到位,在办理牌照、经营管理、财务规划、人员招募、风险规避等方面没有信心。
3、能力欠缺
在门店经营过程中,发现自己在某一方面的能力欠缺,希望引入合伙人互补,包括厨师、经营、财务等类型,各司其职,完善店面经营结构。
4、扩大实力
第1种情况资金不足是希望有人雪中送炭,第4种情况则属锦上添花,希望通过引入合伙人(经验或资金),以在经营上有更大突破,以及承当更大的风险。
二、合伙的好处
很多时候,1+1未必等于2,好的情况是>2,差的情况,估计<1都有可能。合伙开店是好是坏,都要视乎具体的情况而定。
1、弥补各种不足
包括前面提到的,资金不足、经验不足、能力不足,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入合伙人来弥补。
2、应对更大的风险
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人力风险、自然风险等无处不在,合伙可以部分降低风险,使店面经营更加稳固,为寻求更大利润打基础。
凡事有两面,合伙开店不完全只有好处。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也有帮忙变成添乱的情况。
三、退伙机制
其实啊,合伙之前最需要弄清楚的条件就是:
退伙机制
四、退伙条款
合法退伙条款如下,创业者一定要收藏本篇文章以备用!
1、退伙条件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限期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款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退伙损失赔偿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三点建议
1、合伙之前,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亲兄弟明算账,丑话说前面;
2、合伙和工商登记的名字要考虑好,工商登记了,退伙时比较麻烦;
3、退伙条款要合法,不合法就是属于无效条款。